1)第一百四十九章:纵火案的背后_十宗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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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张山和杨超在一楼大厅找到了桌椅坐下,因为桌椅上落了一层灰,两个人把座椅上的灰尘用力拍打了几下,闲聊了几分钟后,双方技术队的成员便下了楼,在消防支队和刑警支队的技术骨干的联合勘察之下,做出了这样的检测结果。

  引火源是三层办公室的粗麻纤维材质的窗帘。

  “张队长,调查结果出来了,我们在现场找到了这些东西。”

  小刘拿着几个物证袋分别放在了方桌上,有一个被烧黑的放大镜、两根已经变成黑炭的木棍和在现场找到一丁点粉色粉末、以及一个变性的金属瓶盖。

  “在这个瓶盖上,我们找到了乙醚的残留物,但装乙醚的瓶子已经不见了,估计已经在大火中烧成灰烬了,这两根‘木炭棍’是火柴,而粉色的粉末是氯酸钾、二氧化锰和硫等化学品的混合物,也就是说这是火柴头上的粉末。”

  “火柴,乙醚,放大镜……”张山皱着眉头看着这三个不寻常的物证,下意识的推断这是人为纵火的可能性很大。

  “根据现场的还原,火柴和乙醚是摆放在靠着窗帘的办公桌上的,而放大镜是立着摆放的,下午两点左右时的阳光刚好照射在放大镜上,根据放大镜的聚焦作用,刚好打在了火柴头上,火柴在放大镜的聚光之下被引燃,紧接着引燃了密封不严的乙醚。乙醚是一种十分易燃的化学品,被火柴引燃后产生了轻微的爆炸,火焰溅射到了窗帘和木质桌椅上,从而引起了火灾。”

  “结果确定吗?”

  “确定。”

  小刘和消防支队的技术人员同时点头肯定道。

  “好,你们把物证带回队里,刘法医这边怎么说?”

  这时法医刘明已经对尸体做完了初步的尸检,道:“尸体处于高度烧伤状态,皮肤99的面积都被烧伤,只有穿着鞋的脚步烧伤不是太严重,而且多处皮肤组织都被烧到坏死——通俗点来说,如果这人在里面在呆上五分钟,撒点孜然就可以出锅了。”

  刘法医开了个玩笑,接着道:“但是尸体的身上并没有挣扎的迹象,且眼球是上翻的状态,证明他在火势蔓延到他这里之前就已经死了,而且很有可能是在昏迷状态中死的,我怀疑可能是乙醚、一氧化碳一类的气体导致的中毒。”

  张山整合了技术队和刘法医给出的信息,做出了初步的推测:“也就是说,在放大镜的作用之下,刚好点燃了放在旁边的火柴,在火柴的作用之下,又刚好点燃了密封不严的乙醚。因为室内空气并不流通,乙醚在燃烧时产生了轻微爆炸,使得办公室内的乙醚含量严重超标,让死者瞬间进入了昏迷状态,紧接着办公室内的木质桌椅被快速点燃,在昏迷过程中死者在一氧化碳的浓度之下二次中毒,所以说大火不是他真正的死因,他真正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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