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五十二章:事件反转_十宗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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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五分钟后,花子一瘸一拐的又走进了监控画面当中。虽然说监控的画质还不足以把所有的细节都拍的面面俱到,但是隔着屏幕,他们三个仍然能看到花子身上的土和脚印。

  在离开监控的这几分钟里,花子一定追上了年轻小偷,并且与之进行了搏斗,只是花子体力不支挨了一顿打后被他跑掉了,他返回面馆想要通知老板。

  但是又过了一分钟,花子从面馆里仓皇的跑了出来,紧接着监控录像中出现了老板的身影,他指着花子离开的背影破口大骂,但具体说的什么我们无从知晓,只能根据老板当时的表情和嘴型猜测个大概。

  老板此时愧疚的低下头,这个年近四十的汉子眼角有些湿润,良久才沉声道:“我冤枉他了,表不是他偷的,他是帮我去追小偷的。”

  “是的,他还挨了小偷的打,他返回来一定是想让你报警。他是个聋哑人,就算求助路人也没人能看懂他说什么。”慕云面无表情的陈述着她的观点,“因为你给他煮了一碗面,他知恩图报去帮你追贼,回来后反被冤枉,并且被你暴打了一顿。”

  “如果我当时……能够冷静下来,或许就不是这样的结果了。”老板的声音啜泣,内心充满了对花子的愧疚,“我能不能跟他道个歉?”

  “他已经死了,不过我想,他应该可以听到。”慕云道。

  “我能……看看他吗?”老板提出了一个不情之请。

  按照正常的规则来说,发生了人命案子之后,尸体在结案之前应该在法医的存尸柜里面保存,除非家属前来认领尸体或者办案的警方,其他一切的无关人员均不能接近死者,如果让李全顺去看花子的尸体是违反规定的。

  张山道:“跟我来吧。”

  慕云在一旁刚要说话,看到监控摄像头和审讯记录仪都开着便闭了口,只是用眼神提醒着张山不要这么做,这样是违反规定的,如果上面领导追究起这个责任,他是吃不了兜着走的。万一这里头出了什么岔子就坏了。

  李全顺怎么说也是跟死者打过交道的人,并且当初还涉嫌殴打过花子,属于跟花子产生了纠纷,在刑事案件上会把这定义为产生过民事纠纷、发生过肢体冲突、有矛盾和仇恨。这么说或许大家都觉得有点不明白,简单来说,在结案之前,李全顺是属于目前所掌握的唯一一个和死者发生过冲突的人,会被列为有作案动机的第一嫌疑人。在这种情况下让第一嫌疑人来看死者的尸体是办案的大忌。

  这时候张山让李全顺坐会原位,话题一转道:“好,我们对你的问话就进行到这里,感谢你的配合,接下来还有一个环节需要你配合我们。因为人像还原可能存在不精确的缘故,需要你来进一步看一下尸体,确认此人是否和你认识的人是同一个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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