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378章 秦风_宋成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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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他身披重甲,手持长斧,驰骏马,率领强兵,猛扑曲端。

  而在王伯龙的身后,还有一个渤海万户,领军的人叫做高彪,此人也素来以勇健著称,他曾经一昼夜行军三百里,在金军当中,惊为天人。

  兀术派出两个猛将,两个精锐万户,来对付曲端,用意自然清楚,他是打算从曲端这里打开一个缺口。

  被人看扁了,如此奇耻大辱,怎么能忍!

  曲端看了眼何蓟,朗声道:“有把把握吗?”

  何蓟大笑,“放心吧,虽然老牛退役当官了,我们这些斧兵甲士可从来没有懈怠过……待我们把王伯龙的狗头砍下来!”

  “好!”

  曲端放出了御营精锐的重甲步兵。

  这一支人马创立于开封,国家危亡之际,天子降旨,健儿云集,得兵一万五千……披重甲,持利斧,战骑兵,虽死不回。

  初战牟驼岗,再战黄河畔。

  青化镇前,砍杀金狗过万。临河堡斩杀娄室,丧尽敌胆。

  何蓟在前,一杆几乎和破布差不多的旗号,迎风飘扬……旗号上面,有破洞,有烧灼,残破不堪,但却无人敢小觑。

  唯有身经百战,每战必啃骨头的精锐,才能有如此战旗。

  毫不夸张说,这面旗帜,就是战功汇聚,就是最好的勋章。

  发展到了今天,这一支步兵的装备已经到了一个夸张的地步。

  他们全数披着坚固的步人甲……第一排士兵持长斧,第二排持砍刀,第三排是弩手……长斧如林,砍刀闪烁寒光,数不尽的劲弩,更是收割生命的利器。

  兀术曾经总结过,他最怕宋军的是两样东西,一个是利斧,一个是劲弩……偏偏这一支步兵完美将二者融合。

  王伯龙率领金兵,迎面扑来。

  迎接他们的是密集的弩箭攒射。

  一轮,两轮,三轮……这些弩手,每人身上竟然带着五张弩……在战前,他们可以先把弩装好,放在皮囊之中,在临战的时候,短时间放出去,追求最快速的杀伤。

  弩手的强悍不言而喻,集中攒射,这是谁也挡不住的。

  王伯龙披了三层铠甲,也被一支弩箭射中了软肋,另一支穿透了大腿!

  这家伙疼得眉头立起,竟然狂性大发,怪叫着向前冲杀,的确悍勇了得。

  只不过宋军这边已经成功扰乱了金人的阵型……斧兵果断出击,这些斧兵或是三个,或是五个,聚集在一起,灵活扑向对手。

  有人辅助,有人主攻,专攻金人战马。

  只要马匹受伤,骑兵摔倒,他们就果断向前,至于补刀的工作,由后面的砍刀手负责。

  如此分工明确,战力强悍的重甲步兵,面对骑兵,也是不会吃亏的……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和唐朝的陌刀队争锋,但同样的,都是骑兵的噩梦。

  才开始交战没有多久,王伯龙的部下便损失惨重。

  这位金国悍将,素来先登的万户大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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