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百终坐在太和殿顶,静静地看着面走的群臣,这个位置好,能看清有的人,他们与谁交好,与谁一起结伴而,都能看得清楚。
而记这些,就是沈百终的工作之一。
江湖事与朝廷事来是分开的。
读书人从来都看不起武官,自古文人相轻,文武中也是如此,他们从不屑于去看江湖人,但生命收到威胁时,却也和普通人跪得同样快。
这岂不也是人的卑劣之处?
人们总是更在乎自己的优点。
他们看到自己的优点时,就容不别人的缺点了。
沈百终捧着一个小本子,在金影的名字旁一丝不苟地画了个小圈。
江湖最有势力的地不是原东园的无争山庄,也不是西门吹雪的万梅山庄,更不是薛衣人的薛庄,而是金太夫人的万福万寿园。
金从没有出什么顶尖的武林高,可金太夫人的子孙却个个有门路,她有个儿子,九个女儿,这些人不是帮主,就是镖头,或者干脆考取功名入了朝堂。
凡是你能想到的产业,他们全部都已涉足,这样的族,即使水平不高,势力也足够可怕,更何况他们其实都不差。
金影是金太夫人的第个儿子,弃武从文进了庙堂,现在已是吏部尚书,称得是位及人臣,大权在握。
朝堂中还有一位金二桥,出身军伍,戍边多年,众多将军中军功最盛,这位自然就是金太夫人的第二个儿子。
文武双全,自古以来就是大忌。
皇帝之以还没有动收拾他们,只不是信任沈百终的锦衣卫罢了,真要动起来,只需一晚,就再也不会有万福万寿园。
这样简单的道理怎么会有人不明呢?
金影为什么还要去与户部尚书攀关系?
他为什么要每年出一趟海?
海究竟有什么地值得去?锦衣卫的势力并没有延伸到海去,那里只是当地的官员在管。
飞鸟从紫禁城的空中划,落到碧瓦红墙之。
风虽不大,天却高,云也快速地流。
沈百终抬头看了一眼,就又低头去。
“百终,来。”
突然有一个人的声音传来。
沈百终再往一瞧,就看到了正在招呼他的李全。
李全穿着整齐,拿着一柄拂尘,站在朱红色的柱子旁,显然也是刚朝。
“面凉,快来。”李全笑眯眯道,“我给你留了点心和热茶,快来。”
“嗯。”
沈百终明明是在威严足、深不可测地监察百官,飞鱼服与绣春刀都有威慑力,在李全看来却好像是小孩子坐在屋顶发呆犯傻。
他只觉得沈百终坐得端正,可爱。
天有的长看到孩子在高处,总都是要担心的,李全也一样。
沈百终从高高的太和殿顶跳,落在地的声音甚至不如一片羽毛大,哪怕是飞鱼服宽大的衣摆,也没有发出半点摩擦声。
走在前面的文武百官没有一个往回看,他们察觉不到沈百终的视线,也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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